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🦴,我院将定期进行院内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的评选并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推荐🌕。为使这项工作有计划地开展,保证课程质量♒️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申报条件
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是指在教师队伍👩🏼🦱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🚯、教材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有特点的课程,精品课程需具有示范性。
1. 必须是本科教学计划中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各类课程。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🍓,须提供课程大纲🔆、授课计划(或教案)、作业、实践指导💂🏻♂️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。
2. 能按照“基础扎实🙆🏼♂️、专业能力强、文化素质高🔫、富有创新精神”的人才培养要求,在强调课程内容专业性、系统性的同时👩🏽🦰🧑🏻🤝🧑🏻,注重课程的实践性、应用性✩,体现当代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,教学效果好🛐↖️。
二、 评选程序
1. 院课程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重点课程🖤🕴🏼、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👨🏼⚕️,教务处具体执行💏🤾🏼♀️,届时发出评选通知💃🏿。
2. 各教学意昂5负责推荐申报,由课程负责人填写《意昂5代理网重点课程申报表》、《意昂5代理网精品课程申报表》☁️🧘,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。
3. 院课程建设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院级重点课程😊、精品课程,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遴选🧏🏿🐦🔥,申报市级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🏒👩💻。
三、 课程管理
1. 院级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为三年🈺。
2. 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要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和教学方法🔱。市级精品课程的教学大纲👰、教案、习题🧚🏽♂️、实践指导💇🏽♂️、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须在指定网页上展示😗。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比例不低于10%。
3. 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应按照课程建设规划进一步开展课程建设🦀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🏘。
4. 重点课程🚛、精品课程将实行中期和终期检查制度,检查未通过的课程取消其荣誉称号🦴。此类课程两年内可以申请一次复查,复查合格的课程可以恢复其荣誉称号🏇🏽。
5. 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是在市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,由学院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推荐、评送🐸。
